1、工資、獎金
這裏的“工資、獎金”應作廣義的理解,泛指工資性收入,目前我國職工的基本工資只是個人收入的一部分,在基本工資之外,還有各種形式的補貼、獎金、福利等。
2、生産、經營的收益
這裏的“生産、經營收益”,既包括農民的生産勞動收入,也包括工業、服務業、信息業等行業的生産、經營收益。
3、知識産權的收益
由知識産權取得的經濟利益,屬于夫妻共同財産,如因發表作品取得的稿費,因轉讓專利獲得的轉讓費等,歸夫妻共同所有。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産
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産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産。
來源:法幫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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