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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的征收方式

Time:2021-09-10 | Click:266 | Author:Jiadesen

上海

  據介紹,上海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産稅試點實行差別化的比例稅率,即:適用稅率暫定爲0.6%,但對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于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可暫減爲0.4%。“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由統計部門每年公布。

  上海市有關部門負責人還介紹,試點過程中應稅住房計稅依據爲參照應稅住房的房地産市場價格確定的評估值。試點初期,暫以應稅住房的市場交易價格作爲房産稅的計稅依據,房産稅暫按應稅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計算繳納。

  以一個三口之家的上海居民家庭(夫妻雙方加上未成年子女)爲例,如果這個居民家庭原來已擁有一套50平方米的住房,現又新購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該居民家庭全部住房面積爲160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積爲53.33平方米,未超出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稅住房面積標准,因此,該家庭此次新購的這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可暫免征收房産稅。

  如果這個居民家庭原來已擁有一套150平方米的住房,現又新購一套110平方米的住房,全部住房面積爲260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積爲86.67平方米,已超過免稅標准,因此該居民家庭新購住房中超出上述標准的部分面積即80平方米須按規定繳納房産稅。而如果已有住房的人均面積已超過免稅標准,則新購住房的全部面積,均按規定繳納房産稅。

  重慶

  重慶主城9區內存量增量獨棟別墅、新購高檔商品房、外地炒房客在重慶購第二套房,將被征收房産稅,其稅率爲0.5%-1.2%。

  重慶市房産稅改革試點采取分步實施,首批納入征收對象的住房包括:個人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高檔住房是說,建築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築面積均價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未列入征稅範圍的個人高檔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將適時納入征稅範圍。重慶市個人住房房産稅稅率征收標准爲:獨棟商品住宅和高檔住房建築面積交易單價在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築面積均價3倍以下的住房,稅率爲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稅率爲1%4倍(含4倍)以上的稅率爲1.2%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稅率爲0.5%。

來源:法幫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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