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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用耕地如何计算土地使用税

Time:2021-09-10 | Click:299 | Author:Jiadesen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的規定:

(1)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滿1年時開始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2)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來源:法幫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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