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0年2月,事务所设立渠道产品法律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加强渠道队伍建设,拓展机构客户、集团客户和公司客户,为存量客户提供服务。
二、2010年3月,银行机构组织进行外聘律师事务所2009年度业绩及合规管理年度考核,根据综合考评结果,我所荣获3家银行机构外聘律师事务所综合排名第一名。
三、2010年4月,事务所与深圳市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密切合作,在龙岗区成功举办“深圳市龙岗区个体私营企业融资研讨会”,多家银行机构和300多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相聚一堂,事务所主任闵齐双律师做了精彩发言。
四、2010年6月,事务所组织各部门及员工进行半年度工作总结。
五、2010年8月,事务所制订《关于银行信用卡诉讼案件代理及相关工作规范指引》。
六、2010年9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到惠州东江支队纪念馆参观学习。
七、2010年10月,事务所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在东莞索菲特御景湾大酒店召开工作会议。会议深入讨论了我所未来5年的发展规划问题。
八、2010年11月,事务所开始部署实施《员工量化与考核标准》,员工月度量化考核结果与月度绩效考核挂钩。
九、2010年12月,事务所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义务咨询活动的通知》,要求
专职律师和律师助理于每周六上午9点至下午4点在国信证券大厦一楼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活动。12月共义务咨询达四十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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