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1年1月,事务所组织各部门及全体员工进行2010年度工作总结,根据事务所的评奖条件和要求,按规定程序评选产生了事务所2010年度先进部门奖1个,最佳律师奖1名,最佳经理奖2名,最佳员工奖4名,最佳敬业精神奖6名,最佳新员工奖2名。
二、2011年3月,事务所下发了《关于规范法律需求客户咨询业务流程的
通知》,为客户提供有效咨询制订了规范要求。
三、2011年4月,事务所与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约,成为融通基金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并制订了《证券法律管理服务中心业务考核管理细则》。
四、2011年5月,事务所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签订法律服务合作协议,成为该公司外聘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
五、2011年6月,事务所主任闵齐双律师获聘为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和深圳市民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
六、2011年7月,事务所证券法律管理服务业务中心举行首次IPO项目法律业务培训。
七、2011年8月,事务所成为中国人民银行信用协会的会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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