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合夥企業繳納所得稅依照什麼法律?
合夥企業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根據關於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徵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 (財稅[2000]91號)
第一條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徵收所得稅問題的通知》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是指:
(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登記成立的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
(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登記成立的獨資、合夥性質的私營企業;
(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登記成立的合夥制律師事務所;
(四)經政府有關部門依照法律法規批准成立的負無限責任和無限連帶責任的其他個人獨資、個人合夥性質的機構或組織。
第三條 個人獨資企業以投資者為納稅義務人,合夥企業以每一個合夥人為納稅義務人
來源:找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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