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購前的風險是指由於並購前對戰略決策、宏觀政策和法律以及投資決策方面的資訊掌握不夠充分而導致的風險,主要風險形式如下:
1、戰略選擇風險。
戰略選擇風險來自兩個方面:一是動機風險;二是資訊不對稱風險。
2、體制風險。
在我國,國有企業資本經營過程中相當一部分企業的並購行為,都是由政府部門強行撮合實現的。儘管大規模的並購活動需要政府的支持和引導,但是並購行為畢竟是一種市場化的行為。政府依靠行政手段對企業並購大包大攬不僅背離市場規則,而且往往還會給企業並購帶來風險。
3、法律風險。
各國政府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以規範和監管各企業在並購活動中的行為。我國目前還沒有統一的《企業並購法》,有關並購的規定在《企業法》、《證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關於規範上市公司重大購買或出售資產行為的通知》及《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中有所體現。由於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善,在某種程度上給企業並購埋下了法律隱患。
4、投資風險。
企業並購是一項直接的對外投資。一般都需要較多的資金投入,其目的是為了取得預期的回報。企業並購後能否產生協同效應,能否取得預期投資收益,會受許多因素的影響,其結果具有不確定性,這種不確定性構成企業並購的投資風險。
來源:法幫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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