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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终止与解除的区别

Time:2021-09-01 | Click:221 | Author:Jiadesen

兩者的相同點:

勞動合同終止與解除的結果都是勞動關係的結束,雙方當事人之間相對於該勞動合同而形成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應隨之消滅。

兩者的不同點:

1、勞動合同的解除是勞動合同的提前終止;

2、是否支付經濟補償金不同。在2008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實施前勞動合同終止時用人單位可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2008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實施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的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期滿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借此約束用人單位的解雇行為,穩定勞動關係,也就是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雙方協商解除和用人單位非因勞動者過錯單方解除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來源:法幫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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