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債”是企業相互拖欠貨款的俗稱。按字面解釋是指甲欠乙、乙欠丙、丙欠甲的三角式債務關係。在經濟生活中,大多數情況已經超出了這種三角關係,成為一環套一環的債務鏈,也可以說是“多角債”。
企業在商品交易中,經過雙方約定,可能會出現先發貨、後付款或者先收款、後發貨的情況,企業經常保留一定的應收應付款項是正常的,這不是“三角債”。
這裏所說的“三角債”,是指超過正常限度,即超過結算時間或者商業信用約定支付時間而不能償還的債務,因此,從總量上講應當剔除正常債務,才是企業不正常的相互拖欠。
來源:法幫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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