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的發行,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必須同股同權,同股同利。同次發行的股票,每股的發行條件和價格應當相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認購的股份,每股應當支付相同價額。
1、公開,就是要求對投資者充分披露募集股份的資訊,使投資者瞭解發行人真實的、全面的情況,支持投資者在掌握投資資訊的基礎上選擇投資機會和估量投資風險,作出投資決策。股份發行活動,應當是規範的,有透明度的,禁止虛假資訊和欺詐矇騙投資者的行為。
2、公平,這是股份發行的基本原則,要求參與股份發行的當事人在相同的條件下,地位是平等的,相同的投資者有相同的權利,相同的發行人在法律上負有相同的責任,不應當在相同的投資者之間有不公平的待遇,或者發行人中享有法律中不允許的特殊權利。
3、公正,就是在股權發行中必須遵守統一制定的規則,當事人受到的法律保護是相同的,股份發行活動應當做到客觀公正,依法辦事,維護社會正義,保證有關公正原則的各項規範得以實施。
4、同股同權,同股同利,這是指相同的股份在相同的條件下應當具有平等性。同一個公司,相同的股份,在享有的權利上是平等的,在股票上所體現的權利也應當是平等的,按持有股份的多少行使表決權,股利的分配也取決於持股的多少,不應當是相同的股份有不相同的權利和股利分配。
來源:法幫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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