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從經濟學的角度講,如何理解信用?
從經濟學的角度講,信用是以償還本金和支付利息爲條件的借貸行爲。
1、信用是一種償還和付息爲條件的借貸行爲。
2、信用是價值運動的特殊形式。
3、信用過程中伴隨著價值增值的實現。信用是以相互信任爲基礎的,授信人基于對償債人的償債能力的信心而建立了信用行爲。如果相互不信任或出現信用危機,信用關系不可能建立,即使建立了,也難以維持。
二、從法律的角度,如何理解信用?
從法律的角度理解信用,實際上有兩層含義:
第二層含義是指當事人之間的一種關系,但凡“契約”規定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不是當時交割的,存在時滯,就存在信用;
第二層含義是指雙方當事人按照“契約”規定享有的權利和肩負的義務。合同、擔保、保險、票據等法律行爲均是以信用爲基礎的,信用是市場經濟的基礎,市場經濟就是信用經濟。
來源:法幫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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