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位:生命健康權是公民享有的最基本的人權。
作用:
1.人最寶貴的是生命,健康是人們幸福生活乃至生命安全的重要前提。
2.生命健康權是公民參加一切社會活動、享有其他一切權利的基礎。
3.生命一旦喪失,任何權利都失去了意義,生命健康權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權。
來源:法幫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