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篇
2024年7月1日新公司法就生效啦!
公司法的这次修改可不是小改动,
是给企业界的定了“新规矩”!
为什么要修改公司法?
新《公司法》都进行了哪些修改?
一起来看看吧!
“董事会”新增亮点
新公司法取消了执行董事的概念,执行董事是专指公司没有董事会、仅设置1名董事的情况。根据现公司法,执行事务的董事特指在公司承担经营管理事务的董事,与外部董事、独立董事相区分,公司即使没有董事会,里面的董事也照称为“董事”。
此外,新公司法还取消了董事会成员人数上限13人的规定。公司需要多少董事,属于公司内部事务,由公司根据自身情况确定。但考虑到团体决策的需要,董事会应当满足最少3人的最低限制。实践中,董事会人数不建议设置为偶数,因为董事会表决是法律规定一人一票,偶数的董事会容易出现平票,造成董事会决策的僵局。
股东会的正确打开方式
新公司法取消了股份公司“股东大会”的概念,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公司均称为“股东会”。
对于召开股东会会议的方式上,新公司法规定如果公司章程没有另外规定,公司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来召开股东会,并进行表决。选择线上会议,就需要保证电子通信方式的安全和保密性,保证其具有法律效力,公司可以在股东和董事内部中签订协议,约定参会人员的微信号、电子邮箱、QQ号等个人账号,线上开会的纠纷解决方式。还可以采用加密技术和数字签名技术等手段来保证会议信息的安全和保密性,如腾讯会议进行加密参会、露脸参会等方式保证参会人员为公司股东和董事并录屏存档。
“法人变更”那些事儿
新公司法第十条第一款扩大了法定代表人的任职人员范围,不限于原来的执行董事、董事长或者经理,只要是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经理均可任职。
第十条第二款明确了法定代表人辞任规则,允许法定代表人“缺位”情形,该条款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该条款构建了法定代表人与董事、经理辞任的联动关系,明确将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经理辞职直接视为法定代表人辞任,该修订契合公司变更登记需求,能够避免出现未及时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导致的若干不良后果。
监事、监事会可有可无?
01
有限责任公司在哪些情形下可以不设监事会或监事?
新公司法施行后,有限公司董事组成了审计委员会的,可以不设监事会及监事;小规模或者股东较少的有限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在全体股东均同意的情况下,还可以不设监事。
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