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8月20日,全省律師黨員擔任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經驗交流會在清遠市隆重召開。廣東省司法廳黨委委員、副廳長、省律協黨委書記梁震,省律協黨委委 員、司法廳組織教育處處長蔡定綱,省律協黨委委員、司法廳律師工作管理處處長陳健等省司法廳、省律協領導出席會議,會議由省律協黨委副書記、秘書長葉港主 持。
深 圳律協黨委選派廣東嘉得信律師事務所黨支部書記閔齊雙、廣東寶城律師事務所黨支部書記曾常青兩位代表參加會議。曾常青同志作為重點發言代表在會上彙報支部 開展律師黨員擔任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經驗,他以“光明模式工作站”和“公益法律超市”的運作,向與會領導和律師同行分享法律顧問工作所取得的效果,以 及多年來對該工作的一些感悟和經驗。
在 聽完與會代表發言後,廣東省司法廳黨委委員、副廳長、省律協黨委書記梁震同志對全省各地開展律師黨員擔任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所取得階段性的效果給予充 分肯定,並認為廣東寶城律師事務所黨支部的經驗總結很有啟發,有助於指導和推動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的開展。他指出,如何圍繞律師黨員扎實開展村(社 區)法律顧問工作,一是要進一步深化律師黨員擔任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二是要充分發揮支部和黨員在擔任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中的引領作 用;三是結合實際,不斷豐富律師黨員在擔任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中的服務內容,創新服務方法方式;四是切實解決律師黨員在擔任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中 存在的問題和困難;五是做好黨員律師擔任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階段性的總結,及時推廣經驗,大力加強宣傳和表彰工作。
廣東省司法廳黨委委員、副廳長、省律協黨委書記梁震(左二)與閔齊雙黨代表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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