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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研究院资讯】2022年9月速递

发布时间:2022-10-08

国务院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

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国务院国资委第97次委务会审议通过,将于2022年10月1日正式施行。《办法》以国资令形式印发,对中央企业进一步深化合规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对推动各类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具有重要示范作用。相较于《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而言,内容更全、要求更高、措施更实,在加强党的领导、设立首席合规官、构建合规管理制度体系、合规审查高要求、优化监督追责机制、专章规定合规管理信息化等方面亮点突出。
《办法》出台后,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负责人就《办法》的起草背景、主要变化、设立首席合规官、合规审查、合规管理信息化建设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方面回答了记者提问。
(来源: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审议通过
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2022年9月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以下简称反电信网络诈骗法)。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共七章50条,包括总则、电信治理、金融治理、互联网治理、综合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立足各环节、全链条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精准发力,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提供有力法律支撑。作为一部“小切口”的专门立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在总结反诈工作经验基础上,着力加强预防性法律制度构建,加强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建设,加大对违法犯罪人员的处罚,推动形成全链条反诈、全行业阻诈、全社会防诈的打防管控格局。
 
(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国家网信办发布《网信部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
2022年9月8日,为了规范和保障网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我办对《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进行修订,形成了《网信部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征求意见稿)》全文共五十六条,分为总则、管辖和适用、行政处罚的普通程序(包括四节:立案;调查取证;听证、约谈;行政处罚决定、送达)、执行与结案、附则五章。
 
(来源: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三部门联合发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
2022年9月9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9月30日起施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规定》旨在加强对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的规范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近年来,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为用户浏览查看信息提供极大便利,但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和移动应用程序的广泛应用,弹窗信息推送服务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需适应形势予以规范。《规定》立足当前实际,紧盯弹窗新闻信息推送、弹窗信息内容导向、弹窗广告等重点环节,着力解决利用弹窗违规推送新闻信息、弹窗广告标识不明显、广告无法一键关闭、恶意炒作娱乐八卦、推送频次过多过滥、推送信息内容比例不合理、诱导用户点击实施流量造假等问题。
《规定》明确,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是指通过操作系统、应用软件、网站等,以弹出消息窗口形式向互联网用户提供的信息推送服务;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是指提供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的组织或者个人。《规定》提出,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应当遵守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维护清朗网络空间。《规定》要求,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内容审核、生态治理、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管理制度。《规定》强调,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提供者应当遵守优化推送内容生态、强化互联网信息服务资质管理、规范新闻信息推送、科学设定推送内容占比、健全推送内容审核流程、强化用户权益保障、合理算法设置、规范广告推送、杜绝恶意引流等九个方面具体要求。
 
(来源: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全国首个多部门联合制定的跨境电商合规指引在穗发布
2022年9月9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州市委员会、广州市商务局、广州市邮政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州海关和黄埔海关联合发布《广州市跨境电商行业合规指引(试行)》,这是国内跨境电商综试区首个多部门联合发布的跨境电商合规指引。《指引》按照跨境电商行业的市场主体进行分类,共分为跨境电商平台、跨境电商企业、物流企业、支付企业和其他跨境电商业务经营者五类,从正面引导和反面禁止两个角度,对不同的市场主体提出针对性指引。此外,《指引》也对跨境电商业务合规管理体系方面提出要求,指出跨境电商业务经营者应建立有效的合规管理体系来防范合规风险,通过对合规风险的识别、分析和评价,建立并改进合规管理流程,从而达到对风险的有效应对和管控。《指引》的出台,对于预防和减少跨境电商行业违法犯罪、提高跨境电商业务经营者合规意识、促进跨境电商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和作用。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修订稿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2022年9月14日,为了做好网络安全法与相关法律的衔接协调,完善法律责任制度,保护个人、组织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国家网信办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对拟完善违反网络运行安全一般规定的法律责任制度,拟调整网络信息安全法律责任制度,修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的法律责任制度,修改个人信息保护法律责任制度等四部分进行了调整。
(来源: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全国信安标委发布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数据分类分级要求》(征求意见稿)
2022年9月14日,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数据分类分级要求》现已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根据《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要求,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遵循了问题导向原则、协调性原则。旨在支撑《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二十一条提出的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的贯彻落实,解决由于缺乏国家统一的数据分类分级规则,导致相关国家数据安全制度、数据分类分级保护要求不易落地的问题。本标准给出了数据分类分级基本原则、数据分类方法、数据分级框架和数据定级方法等内容
 
(来源: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中央网信办部署开展“清朗·打击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专项行动
2022年9月2日,为深入清理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按照2022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总体安排,中央网信办决定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为期3个月的“清朗·打击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清理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着力解决旧谣言反复传播、新谣言层出不穷的问题。健全完善监测、发现、辟谣、处置全流程工作规范,压紧压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打通谣言治理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加大造谣传谣行为惩治力度,查处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震慑,最大限度挤压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生存空间,营造清朗网络环境。
 
二、工作任务
坚持管内容、管行为、管主体相结合,聚焦问题多发高发的重点平台、重点环节、重点版块,切实加大清理整治力度,建立完善常态化治理机制,持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一)坚持分类研判处置。一是对涉重大会议、重要活动、重要政策发布以及侮辱诽谤英雄烈士、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精神等谣言和虚假信息,要从严从快从重清理处置。二是对涉安全生产、交通运输、自然灾害等公共突发事件,特别是涉险情、疫情、灾情、警情的谣言和虚假信息,要积极督促有关部门加强正面回应,澄清事实,回应关切。三是对社会、经济、民生领域的谣言和虚假信息,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推动及时发声辟谣,防止扩散蔓延,误导民众。
(二)加大溯源追责力度。一是督促网站平台加强技术手段建设,提升溯源能力,对首发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平台账号,视问题性质进行处置处罚,强化源头遏制。二是制定完善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处置处罚细则,根据严重程度、是否首发、转发次数等维度,视情采取警告、禁言、永久封禁等措施。三是对首发恶劣谣言、多次传播谣言、利用谣言进行恶意营销炒作的账号主体,纳入黑名单管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全网禁止注册新账号。四是定期集中通报曝光处置处罚情况,公布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
(三)健全完善辟谣机制。一是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组织网站平台对存量谣言和虚假信息进行摸底,打上标签,对新增谣言和虚假信息组织有关部门准确辨识,认定后及时打上标签。二是要求重点网站平台开设辟谣专栏,及时转发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和相关部门权威信息,全面推送呈现。三是在评论置顶位及时展示重要辟谣信息,搜索涉谣言关键词时,在搜索结果中突出显示辟谣信息,社交群组加强提醒警示,扩大权威信息的覆盖面和触达率。四是研究完善算法推荐规则,对接触过谣言和虚假信息的用户,精准推送相关辟谣信息,提升辟谣效果。五是要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协同联动,完善信息通报、线索移交、联合处置等工作机制,发生重大网络谣言事件时,联合发布权威信息,及时澄清事实,回应群众关切。
(四)压实平台主体责任。一是做好存量处置,督导网站平台落实管理要求,对已认定的谣言和虚假信息,第一时间排查处置,防止反复传播。指导平台建立样本库,及时更新完善,运用技术手段进行比对匹配,做好拦截处置。二是做好增量遏制,加强日常监测分析,对影响大、传播广的无权威来源信息,主动向有关部门进行查证,及时识别处置,努力把新发谣言和虚假信息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强化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线索监测报送,网站平台常态化开展日常监测和线索收集,按要求及时上报。四是重点网站平台要设立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专门举报入口,细化分类标准,发动广大网民积极举报,广泛提供证据线索。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网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打击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 认真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要认真梳理属地问题多发高发的平台环节,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抓好专项整治任务落实,确保工作实效。
(二)全面排查整治。要督促属地重点网站平台成立工作专班,紧盯重点呈现区域,全面排查问题漏洞,提升技术水平,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内容审核管理,确保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落细。
(三)强化督导问责。各地要组织对专项行动效果进行评估考核,建立工作台账,根据问题严重程度、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对于专项行动要求落实不力、问题突出的网站平台,严格进行处罚问责。
 
(来源:国家网信办)
 
 
广东证监局发布《私募基金管理人合规二十问专刊》
2022年9月9日,为进一步夯实监管基础,优化监管和服务,净化行业生态,推动辖区私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广东证监局编印了《私募基金管理人合规二十问》专刊,旨在促进辖区私募基金管理人规范私募基金活动,守法合规经营,切实保护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共建辖区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环境。
 
(来源:广东证监局)
 
 

国务院国资委官网发布《假冒中央企业名单(第二批)》

2022年9月20日,部分中央企业对外公告了一批假冒国企名单,明确有关公司及其下设各级子公司均为假冒国企,与中央企业无任何隶属或股权关系,也不存在任何投资、合作、业务等关系,其一切行为均与中央企业无关。现将中央企业公告的假冒国企名单汇总公布,请社会各界提高警惕,注意防范风险,如发现其违法犯罪行为,请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
 
(来源: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西北工业大学遭美网络攻击的调查报告出炉
9月5日,国家计算机病毒应急处理中心和360公司分别发布了关于西北工业大学遭受美国国家安全局网络攻击的调查报告,美国国家安全局(NSA)下属的特定入侵行动办公室(TAO)使用了40余种不同的专属网络攻击武器,持续对西北工业大学开展攻击窃密,窃取该校关键网络设备配置、网管数据、运维数据等核心技术数据。
今年4月,西北工业大学就电子邮件系统遭受钓鱼邮件攻击的情况报警称,发现一批以科研评审、答辩邀请和出国通知等为主题的钓鱼邮件,内含木马程序,引诱部分师生点击链接,非法获取师生电子邮箱登录权限,致使相关邮件数据出现被窃取风险。同时,部分教职工电脑也存在遭受网络攻击的痕迹。
调查显示,特定入侵行动办公室在针对西北工业大学的网络攻击行动中先后使用了54台跳板机和代理服务器,主要分布在日本、韩国、瑞典、波兰、乌克兰等17个国家,其中70%位于中国周边国家,如日本、韩国等。其中,用以掩盖真实IP的跳板机都是精心挑选,所有IP均归属于非“五眼联盟”国家。
此次关于西北工业大学遭受境外网络攻击的调查报告还发现,美国国家安全局还利用其控制的网络攻击武器平台、“零日漏洞”和网络设备,长期对中国的手机用户进行无差别的语音监听,非法窃取手机用户的短信内容,并对其进行无线定位。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翁杰明出席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工作推进会并讲话

9月13日,国资委召开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工作推进会,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翁杰明出席会议并讲话。翁杰明强调,合规管理是企业切实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的关键制度性措施,是新形势下持续健全公司治理,确保企业良性循环、稳健发展的迫切需要,是一件“必须要做、并且一定要做好”的事。中央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着力抓好“五个关键”,确保“五个到位”,将首席合规官作为关键人物,全面参与重大决策,确保管理职责到位;把合规审查作为关键环节,加快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流程管控到位;聚焦关键领域,扎实做好“三张清单”,确保风险防范到位;将风险排查作为关键举措,坚持查改并举,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把强化子企业合规作为关键任务,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动态监测,确保要求落实到位。

 

(来源: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最高检:深化企业合规工作,推动涉案上市公司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

2022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表示,要加强涉案上市公司企业合规制度的适用研究,深化资本市场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切实推动涉案上市公司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

去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成立。临近驻会检察室“上市”一周年,今天,最高检、中国证监会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齐聚一堂,总结、会商、研讨进一步深化资本市场执法司法协作,签署《关于建立健全资本市场行政执法与检察履职衔接协作机制的意见》(下称《协作意见》)。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中国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易会满出席签署仪式并讲话。易会满主持签署仪式并与最高检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应勇签署《协作意见》。

“推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对于维护经济金融安全至关重要。要‘从政治上看’以检察履职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这项工作,不断做深做实!”张军表示,签署《协作意见》标志着检察机关与证监会系统的执法司法协作达到了新的高度。

围绕巩固深化驻会检察室工作成效,协同证监部门落实好《协作意见》,张军提要求,深化执法司法协作,共同助力资本市场依法监管。要加强“行刑衔接”,常态化做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要加强信息共享,深化执法司法协作效果,既要注重发挥刑事司法优势,也要积极借助证券期货监管机构的专业知识、技术支持,提高跨部门协同办案、联动办案能力水平,确保案件办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共同做实做细证券违法犯罪诉源治理,要加强涉案上市公司企业合规制度的适用研究,深化资本市场涉案企业合规工作,结合案件办理,会同证券期货监管机构,科学确定涉案上市公司企业合规的主体范围、案件类型,做实督促整改、效果评估,切实推动涉案上市公司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专业化建设,共同提升队伍素质能力。

易会满首先介绍了资本市场运行的总体情况。他强调,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有效维护市场秩序依然任重道远,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十分必要。证监会将完善证券执法司法体制机制,持续“零容忍”打击证券违法活动,共同维护好市场“三公”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市场环境。

此前,在最高检联合最高法、公安部、中国证监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厅长、最高检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主任张晓津介绍,2021年至今年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各类证券犯罪376人。办理了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财务造假、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重点领域案件,形成打击证券犯罪的高压态势。其中,今年1-6月起诉147人,同比上升93.4%。张晓津表示,最高检还完善了证券案件检察办理体制机制,加强司法规范化,依法保护投资者权益,重视诉源治理,加强行政司法沟通协作,共同构建执法司法合力。

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是一个立足执法司法工作实际,有利于经济稳定并且发力靠前的政策导向性举措。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要求办理涉企刑事案件要落实好“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同时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积极整改,举一反三、堵漏建制,促进合规守法经营,直接的目的是防止办案简单化,垮掉一个企业、失业一批职工;更高的目标是通过办好每一个案件,促进企业乃至行业规范发展。

2020年3月,检察机关在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同时,开展企业合规第一期试点。2021年3月扩大试点范围,在10个省份、61个市级检察院、381个基层检察院开展第二期试点,共办理涉企业合规案件600余件。今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截至今年7月上旬共办理企业合规案件2382件。

 

(来源:新京报)

 

 

广东将在全国率先探索成立数据合规委员会
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22日在广州举行广东省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工作新闻发布会,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杨鹏飞表示,广东将在全国率先探索成立数据合规委员会,建立合规会审机制,进一步确保数据资产合规登记的权威性。
数据是新型生产要素,对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等其他要素效益产出发挥着倍增作用。2020年以来,广东积极谋划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并在内地率先破题,构建以行政主导的一级市场和以公平竞争为基础的二级市场,建设高质量可持续的新型数据要素市场体系。
杨鹏飞表示,目前,广东已完成省市一体化“一网共享”平台建设,为公共数据资源流通提供技术保障。据统计,广东累计发布数据资源目录5.18万个,数据总量达659亿条,支撑1645个部门1247个系统用数需求,数据调用量达666.2亿次。
同时,广东通过“开放广东”平台,向社会开放2.84万个公共数据集和225个数据服务接口;“信用广东”平台归集信用数据184亿条,覆盖全省1500多万户市场主体,数据总量持续居内地首位。
此外,广东探索数据资产凭证,为公共数据资产化流通和应用提供权威载体。广东省去年10月发布全国首张公共数据资产凭证以来,至今已签发资产凭证2.24万张。
据悉,作为广东数据要素市场化体系的重要枢纽,广东省数据交易所筹建工作已接近尾声,落地广州南沙,近期将正式运营。
 
(来源:中新网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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