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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得信合规║资讯 2024年4月速递(总第20期)

发布时间:2024-05-27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出台

《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

 

3月29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公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四章三十二条,主要细化裁量阶次与适用情形,明确减轻、从轻、适中、从重处罚的基本内涵,进一步细化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的适用情形,明确人员责任认定应当考量的因素;规范罚款与没收违法所得适用标准,明确银行业保险业从轻、适中、从重罚款幅度标准,以及违法所得认定、计算方式等,规定计算违法所得时,当事人提供相关票据、账册等能够证明直接相关的税款及其他合法必要支出,可以予以扣除。《办法》还提出,各地适用《办法》可能出现明显不当、显失公平,或者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调整适用。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

 

 

 

信安标委拟发布《基于个人请求的个人信息转移要求》国家标准

 

4月3日,信安标委网站公布《关于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 基于个人请求的个人信息转移要求>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6月2日。

《要求》规定了基于个人信息主体请求转移其个人信息的适用和行使的条件、可请求转移的个人信息范围,以及个人信息处理者在处理个人信息主体转移个人信息的请求时应遵守流程和要求,适用于个人信息处理者响应个人信息主体转移信息请求的全流程,也可用于监管部门、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基于个人请求而转移个人信息相关的处理活动所进行的监督、管理、评估参考。

 

(来源: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官网)

 

 

 

信安标委就两项生成式人工智能数据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4月3日,信安标委网站公布《关于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 生成式人工智能数据标注安全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数据标注安全规范》)《关于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 生成式人工智能预训练和优化训练数据安全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预训练和优化训练数据安全规范》),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6月2日。

其中,《数据标注安全规范》规定了生成式人工智能训练的数据标注基础安全要求、数据标注规则安全要求、标注人员要求、数据标注核验要求和标注安全测试方法。《预训练和优化训练数据安全规范》规定了生成式人工智能预训练和优化训练数据及其处理活动的安全要求,描述了对应的评价方法。

 

(来源: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官网)

 

 

 

最高法拟修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二

 

4月7日,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至4月30日。

《征求意见稿》共二十一条,主要明确了如下情况的处理方式:当事人主张“假离婚”;同居析产纠纷;基于婚姻赠与房屋;未成年人及夫妻一方直播打赏款项;违反公序良俗的赠与等。根据《征求意见稿》,离婚时一方因经济困难无房居住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予以帮助,包括一定期限的房屋无偿使用权;适当数额的房屋租金;通过判决设立一定期限的居住权等。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国务院出台《生态保护补偿条例》

 

4月10日,中国政府网公布《生态保护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六章三十三条,明确财政纵向补偿、地区间横向补偿、市场机制补偿等机制。其中,对于市场机制补偿,《条例》明确,国家建立健全碳排放权、排污权、用水权、碳汇权益等交易机制,推动交易市场建设,完善交易规则;发展生态产业应当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居民参与方式,建立持续性惠益分享机制;此外,截留、占用、挪用、拖欠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生态保护补偿资金的,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缓拨、减拨、停拨或者追回生态保护补偿资金。

 

(来源:中国政府网)

 

 

 

工信部拟修订《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4月18日,工信部网站公布《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5月18日。

《条例》修订草案共38条,比现行条例增加9条,对现行条例中16个条文进行了修改,并将条例分为总则、款项支付有关规定、监督管理与救济、法律责任、附则5章,主要修改内容如下:(一)明确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的基本原则。(二)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地方政府的责任。(三)强化对机关、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提出建立报告研究制度。(四)加强大型企业的信息披露要求。要求上市公司中的大型企业应将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有关信息纳入到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中。(五)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强化行政救济。(六)加大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惩处力度。对严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将实施失信联合惩戒,从政府资金支持、投资项目审批、市场准入等方面对其予以限制,并强化相关人员问责。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

 

 

增加合规激励专章,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印发新版《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

 

为指导和支持经营者建立健全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增强反垄断合规风险防控和处置能力,培育公平竞争文化,筑牢依法合规经营底线,促进经营者持续健康发展,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制定《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根据为经营者提供指引的性质和定位,新修订的《指南》突出把握以下导向:

(一)更加突出问题导向

《指南》鼓励经营者根据所处行业特点和市场竞争状况等因素,把握可能产生反垄断合规风险的业务领域、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反垄断合规管理。结合反垄断法律规定和企业运营场景,对经营者在产品定价、同业交流、上下游合作、经营者集中、接受反垄断调查审查等具体活动中可能产生的合规风险作出明确提示,并增加指导性假设案例,加强“场景化”指导,增强指南的指引性。

(二)更加突出实践导向

《指南》鼓励经营者结合自身实际,建立与发展阶段和能力相适应的合规管理制度,并将近年来企业探索形成的合规管理有效做法机制化,强调将合规责任落实到各领域各环节,对有关合规管理原则、合规管理机构、合规管理职责等作出较为具体的指引,为企业建立健全反垄断合规管理体系提供更加清晰、更可操作的参考做法。

(三)更加突出激励导向

在反垄断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将企业加强主动合规与行政处罚裁量、宽大制度、中止调查制度等做好衔接,并对如何评估企业合规制度的真实性、完善性、有效性作出规定,强化合规激励。

 

(来源:中国政府网)

 

 

 

深圳拟出台市属国有企业对外借款与担保管理暂行办法

 

4月7日,深圳国资委网站公布《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对外借款、对外担保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以下简称《办法》),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5月2日。

《办法》包含五章28条内容,在对象审查一章中提出了相关禁止性和限制性规定,在审批权限和程序一章中明确审批权限划分、审批流程、特别决议适用条件、外派人员审核等,在规范管理一章中明确风险预防和处置、借款、担保事项关注重点等。

 

(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深圳司法局拟发布

《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服务规范》

 

4月15日,深圳司法局网站公布《关于征求<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服务规范(送审稿)>意见的通告》(以下简称《规范》),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5月20日。

《规范》规定了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服务的基本原则、组织机构要求、人员要求、设施设备要求、服务流程、预约登记、辅导排期、组织辅导、领取回执、档案管理、信息共享、数据统计、服务评价与改进等方面的要求。规定了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服务的基本原则、组织机构要求、人员要求、设施设备要求、服务流程、预约登记、辅导排期、组织辅导、领取回执、档案管理、信息共享、数据统计、服务评价与改进等方面的要求。

 

(来源:深圳市司法局官网)

 

 

 

深圳拟出台《深圳经济特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4月21日,深圳市司法局网站公布《关于公开征求<深圳经济特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以下简称《条例》),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5月22日。

《条例》全文包括7章64条。涵盖了总则、监督内容、监督实施、监督处理、监督保障、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明确了行政执法监督内容主要包括:行政执法合法性适当性规范性、行政执法制度落实、行政执法重要工作机制执行、行政执法保障、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依法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等情况;对行政执法合法性适当性规范性、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落实、行政机关执行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行政执法保障等情况逐一分项列明;对监督处理程序、处理情形和处理结果、异议处理、结果运用、案件移送等内容进行规定。

 

(来源:深圳市司法局官网)

4月9日,税务总局局长胡静林在召开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行业协会及企业座谈会上表示,将进一步发挥8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胡静林强调,同时,对不法分子利用“反向开票”以及地方违规招商引资造成的“政策洼地”进行虚开骗税的违法行为,将进一步发挥税务、公安等8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作用,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震慑;对违法违规给予从事再生资源回收业务的纳税人财政返还、奖补行为的,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加大处理力度并追究相应责任,着力维护法治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官网)

 

 

 

国务院出台第三个“国九条”:健全有利于创新资本形成和活跃市场的财税体系

 

4月12日,中国政府网站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九方面内容,是继2004年、2014年两个“国九条”之后,国务院再次出台的资本市场指导性文件。

其中,《若干意见》要求严格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严肃整治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完善减持规则体系,严厉打击各类违规减持等。《若干意见》要求加大退市监管力度,收紧财务类退市指标。加强并购重组监管,加大对“借壳上市”的监管力度,精准打击各类违规“保壳”行为。严格退市执行,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操纵市场等恶意规避退市的违法行为。《若干意见》强调,落实并完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中长期资金、私募股权创投基金、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等税收政策,健全有利于创新资本形成和活跃市场的财税体系。

 

(来源:中国政府网)

 

 

 

证监会:从严调整强制退市标准 严格落实“借壳等同IPO”要求

 

为贯彻落实中国资本市场第三个“国九条”,证监会制定并印发了《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明确五方面主要措施。

一是严格强制退市标准。调低2年财务造假触发重大违法退市的门槛,新增1年严重造假、多年连续造假退市情形。二是进一步畅通多元退市渠道。完善吸收合并等政策规定,鼓励引导头部公司立足主业加大对产业链整合力度。三是削减“壳”资源价值。加强重组监管,严把注入资产质量关;严格落实“借壳等同IPO”要求等。四是强化退市监管,严厉打击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五是落实退市投资者赔偿救济。

 

(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

 

 

 

三大交易所重磅发布

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

 

4月12日,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正式对外发布《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均自5月1日起实施。

其中,上交所表示,其《指引》共6章63条。规则实施方面,上证180、科创50指数样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应当最晚在2026年首次披露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鼓励其他上市公司自愿披露。披露框架方面,对于具有财务重要性的议题,公司应当围绕“治理—战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与目标”四个核心内容进行分析和披露。具体议题方面,《指引》设置了应对气候变化、乡村振兴、创新驱动等21个议题,并通过定性与定量、强制与鼓励相结合的方式对不同议题设置了差异化的披露要求。

 

(来源: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

 

 

最高检发布民事检察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典型案例

 

4月1日,最高检网站公布《关于印发<民事检察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典型案例>的通知》。

本批典型案例共十件,既包括涉民营企业的裁判结果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案件,也包括检察机关依法办理的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虚假诉讼监督案件。在案例一中,甲贸易公司作为中小微民营企业,虽已取得法院胜诉判决,但执行法院在被执行人乙建设公司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导致甲贸易公司因判决执行不到位无法及时回笼资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企业经营发展受到重大影响。检察机关围绕被执行人乙建设公司有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院是否穷尽财产调查措施等问题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该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损害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执行案件,依法开展监督,破解滥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问题。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

 

 

 

最高法发布依法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4月2日,最高法发布5个依法惩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典型案例,进一步明确裁判标准,提升案件审判效果。

本批典型案例涉及高空抛物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标准、破坏正在使用的油气设备盗窃油气导致发生火灾行为的认定、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刑事案件认定标准、生产安全事故首要责任人惩处、危险作业罪定罪标准等问题。在案例一中,最高法明确,对于高空抛物行为,应当根据行为人的主观动机、抛物场所、抛物的具体情况以及造成的危害后果等因素,全面考量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准确判断行为性质;在个别情况下,行为人故意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向道路、广场、居民区等公共场所连续抛掷重物、刀具等物品,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此类行为已经对公共安全造成实际危害,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最高检印发6件涉房地产纠纷民事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4月16日,最高检网站公布《关于印发涉房地产纠纷民事检察监督典型案例的通知》。

本批典型案例共6件,聚焦“一房二卖”、逾期办理产权证、违约金调整等监督事项。在宋某军、赵某、刘某源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执行监督系列案中,最高检明确,检察机关办理“一房二卖”监督案件,应当坚持区分原则,准确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效力以及房屋所有权的归属,综合办理房屋变更登记、合法占有房屋以及合同履行情况、买卖合同成立先后等顺序确定权利保护顺位,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其他买受人则有权请求出卖人返还购房款并赔偿其损失。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

 

 

 

全国法院2024年一季度企业合规整改案件同比增长158.62%

 

4月22日,最高法网站公布2024年一季度司法审判工作主要数据。

数据显示,2024年一季度全国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100.3万件,同比增长1.49%,结案874.8万件,同比下降1.32%;受理各类审判执行案件851万件,同比下降1.65%,结案625.6万件,同比下降6.32%。截至2024年3月底,全国法院一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同比下降56.45%。其中,刑事案件数量居前十的罪名中,危险驾驶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收案同比分别下降19.53%、1.73%;盗窃罪、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四类案件增幅超过30%;对在办刑事案件开展企业合规整改245件,同比增长158.62%。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最高法公布2023年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和五十件典型案例

 

4月22日,最高法网站公布2023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和五十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2023年度十大知识产权案件为:涉“西门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涉“拉菲”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涉“人脸识别”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涉“丹玉405号”玉米植物新品种侵权纠纷案、导航电子地图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涉“数据”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侵犯医疗设备软件著作权罪案、“香菇多糖”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涉“小爱同学”唤醒词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涉“青少年模式”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网)

 

 

 

最高检:1至3月全国办理涉企合规案件520余件

 

4月26日,最高检网站公布2024年1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数据显示,2024年1至3月检察机关加大惩治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力度,起诉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等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涉企犯罪2000余人,同比上升43.4%;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3700余人,同比上升31.5%;对经济犯罪证据不足依法不批准逮捕8000余人,不起诉2400余人;积极、稳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推动民营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办理合规案件520余件,对整改合规680余家企业、780余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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